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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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财大校[2007]1号

为全面落实《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科研导向机制,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和学术带头人,不断提升我校的科技综合竞争力,加快我校从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转变,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原则

科研团队的选拔组建,坚持“德才兼备,注重质量,科研领先,公平竞争,择优遴选,重点扶持”的原则。

二、建设目标

经过五至十年,培养、造就一批能带领科研团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造就一批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研究方向(领域)稳定、团队组成合理,研究成果在全国领先,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精神,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的优秀科研团队。

三、团队层次

(一)科研创新团队。在学校遴选备案、由学院(系)管理的科研团队。

(二)学校优秀创新团队。学校每年从各单位申报、遴选备案的学术团队中,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遴选评审确定的学校优秀创新团队。

(三)山西省高校优秀创新团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规定的相关条件遴选确认的优秀创新团队。

(四)国家优秀创新团队。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遴选确认的优秀创新团队。

四、科研创新团队的遴选备案

(一)科研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有稳定研究方向(领域),围绕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域),已取得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本人从事的研究方向(领域)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和学术前沿特色。

3、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有能力提出具有较大学术研究价值的研究项目和研究方向。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5、有科学合理的科研团队,团队内部团结协作好、凝聚力强、构成合理。

6、40岁以下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学术职务,45岁以下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教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

7、科研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近三年,公开发表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一致的学术论文,重点核心期刊4篇以上或国B期刊2篇以上或国A期刊1篇以上。

(2)近三年,出版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一致的专著1部;合作出版的专著,本人一般为第一作者,必须是该专著的主要完成人,并承担该专著60%以上的写作任务。

(3)近三年,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两项以上。

(4)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一致的学术成果奖励,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本人排名前2名。

(5)近三年,到账科研经费总额3万元以上。

(二)科研创新团队的遴选备案条件

1、确立的研究方向(领域)相对稳定,研究前景广阔,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同时,应该和学校重点发展的科研和学科领域、国家及我省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重大科技专项和学科前沿相对应。

2、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研究条件。一般应以重点实验室和具有重点学科、特聘教授岗位、硕士点、博士点的学院和重点研究基地的优势学科和特色科研领域为依托。

3、团队成员之间要有科学的互补性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

4、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应由5人以上组成,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教师至少3—5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至少1—2名。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五年曾主持过省级或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5名)的研究,且至少发表了2篇重点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核心成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5、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组建科研团队,团队一般要有一名本学科之外的校内专家、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外专家(可任团队顾问或学术指导)参与团队工作。

(三)遴选备案

1、学院(系)确定推荐人选和团队

学院根据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以及学科梯队建设的需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审,将通过的人选及团队按规定择优向学校推荐。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提交备案材料

申请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组建科研团队的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包括:学术带头人的基本情况及学术评价;团队构成情况,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及学术状况;研究方向(领域)介绍、评价、论证;组建团队的软硬件等条件;团队的建设目标;团队建设的保证措施等。

(2)近三年以来,代表学术带头人和团队主要成员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的专著、项目立项和结项文件、技术鉴定、发明专利、获奖成果(近五年)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团队推荐表》《论证报告》一式三份。

3、评审程序

科研处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程序包括审阅推荐材料,评议和投票表决。经投票获出席会议人员2/3以上票数通过者,在全校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认定,正式备案。

  五、学校优秀创新团队的遴选与评审

  (一)遴选与评审原则

  优秀创新团队的遴选与评审坚持团队带头人与团队同时达标、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二)学术带头人的遴选条件

  优秀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除了具备本办法第四条科研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1-6项以外,必须具备下列科研条件中的三项:

  1、论文与专著: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带团队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学术论文,国家A级期刊1篇以上或国家B级期刊4篇以上。

  2、并公开出版与所带领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

  3、近三年,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3项。到账科研项目经费三年总计10万元以上。

4、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三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5、博士研究生导师。

(三)优秀创新团队的遴选条件

在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科研团队的遴选备案条件的同时,团队成员的总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项:

1、论文与专著:近三年,国家A级期刊1篇以上或国家B级期刊6篇以上;并公开出版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基本一致的专著2部以上。

2、近三年团队成员立项或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5项以上,到账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

3、近五年,本团队成员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国家及三等奖1项或省部级二等以上优秀成果奖1项或三等奖2项。

4、为地方社会经济服务取得显著效益。科研经费总额大于本条第2项的要求,且到账经费50%以上来自横向项目和为地方社会经济服务。

六、科研团队的基本职责

(一)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基本职责

1、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出团队成员组成和调整建议名单。

2、凝练团队学术精神,营造团队学术氛围,培养团队协作理念,形成团队学术特色。

3、负责制定团队工作规程和负责团队日常管理工作。

4、掌握本研究方向(领域)发展动态和趋势,负责制定团队科研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团队的研究内容、措施和目标,并组织落实。

5、负责筹措团队科研经费并制定、执行团队经费使用计划。

6、组织团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申报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并组织落实和完成承担的研究任务。

7、负责培养团队成员,形成团队合理的学术梯队。

8、负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完成团队目标任务。

(二)科研团队的基本职责

1、在学术带头人的凝聚下,围绕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为地方社会经济服务工作。

2、以团队为核心,开展项目研究。

3、制定并实施明确的团队发展规划,构建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加强团队和团队成员的培养和提高,不断增强团队的科研竞争力。

4、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以科研创新和为教学、社会经济服务为核心的团队五年规划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分阶段确定团队科研任务和阶段性目标,目标明确、措施有效。

5、建立科学有效的团队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制度约束,明确考核指标。

6、突出学术带头人的带头地位,围绕学术带头人和团队发展规划的目标开展学术活动,团队成员要服从学术带头人的协调和指导。

七、科研团队的管理

  (一)分层管理

  学校的科研团队由校、院(系)两级管理,在学校备案的科研创新团队及团队带头人由学院(系)管理和扶持发展;从学校备案的团队中遴选出的校级以上优秀创新团队及团队带头人由学校管理和扶持发展。

  科研创新团队和学校优秀创新团队每年年初申请、遴选、评审一次。

  (二)目标责任制

  学校及学院(系)对科研团队实行三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合同目标责任制管理。科研团队实行团队学术带头人负责制。按照遴选程序获得备案和批准后,学院(系)、学校与学术带头人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科研创新团队的管理

  科研创新团队的科研活动比照学校的制度由学院(系)负责管理和考核,具体制度由各院系制定落实。学校将院、系培养优秀创新团队和优秀学术带头人的成绩纳入科研先进单位考核评审办法的考核内容,与院系的科研工作成绩挂钩。

  (四)优秀创新团队的管理

  1、学校每年从学校备案的科研创新团队中遴选评审一次学校优秀创新团队,获得优秀创新团队称号的科研团队及学术带头人纳入学校管理。

2、学校对优秀创新团队及学术带头人的支持,三年为一个周期,实行目标管理,滚动遴选,定期考核,考核不达标,自然淘汰。

3、优秀创新团队和学术带头人的遴选工作由学校科研处负责实施。

4、优秀创新团队和学术带头人在获得学校批准的两周内,分别填写《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团队学术带头人研究计划》和《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团队研究计划》,报送学校科研处。

5、各院、系要积极协助和支持团队学术带头人做好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6、纳入学校管理序列的优秀创新团队和学术带头人应于每年1月中旬前向科研处和所在的院、系提交当年研究工作的年度进展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7、三年合同期满后,要填写《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团队学术带头人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团队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与标志性成果,报送学校科研处。

8、根据团队发展需要,各级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对团队成员进行调整,需经所在的院、系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备案。优秀创新团队调整学术带头人,要按照优秀创新团队遴选程序重新申报。

  八、学校优秀创新团队的考核

  (一)考核的量化依据

  考核指标的量化执行《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先进单位考核评审办法》的计分标准与记分办法。考核实行学术带头人、团队双达标制。团队总得分中,学术带头人得分和团队得分各占50%。

(二)学术带头人的考核指标

  以学校优秀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遴选条件的量化指标为100,考核期完成130%以上为及格,140%以上为良好,150%以上为优秀。其中,国家级成果要占到总成果的70%。

(三)优秀创新团队的考核指标

  以学校优秀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遴选条件的量化指标为100,考核期完成120%以上为及格,130%以上为良好,140%以上为优秀。其中,国家级成果要占到团队总成果的60%。

  (四)对优秀创新团队的特殊要求

  学术带头人牵头的成果不少于团队及团队成员总成果的50%,团队成员合作完成的成果不少于团队及团队成员总成果的70%。

  (五)考核程序

  1、报送材料

  学术带头人及团队向科研处分别报送考核期全部科研成果及团队工作总结。

  2、考核程序

  科研处初审、核算后,将初审与核算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然后公示5日,无异议,即以公布。

  九、学校优秀创新团队的滚动资助与退出机制

  (一)滚动资助

  三年合同期满,团队和学术带头人考核成绩均为良好以上者,该团队列入学校滚动资助的序列。

  (二)退出机制

  1、年度考核,第一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本年度的资助。第二年考核不合格,停发本年度资助经费,三年期考核年均成绩达到良好的团队,补发第二年的资助经费。

  2、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和只有最后一年考核及格的团队,不拨给资助经费。

  3、不开展科学研究或团队及团队成员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优秀创新团队资格,收回已资助的经费。

  4、连续两年考核及格的团队,将停拨资助经费,三年考核年均成绩达到良好者补发该部分经费。

  5、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年均成绩在及格(含)以下的团队,退出学校优秀创新团队序列,学校不再资助。是否列入科研创新团队继续扶持,由学术带头人所在院系决定。继续扶持的,履行科研创新团队遴选程序,在学校重新登记备案。

  十、学校优秀创新团队的支持政策

  (一)通过评审确认为校级优秀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同时确认为“山西财经大学XX学科学术带头人”。所带团队退出学校资助序列,学术带头人称号自然取消。

  (二)学校按照相关制度对优秀创新团队及学术带头人予以科研专项经费资助。省级以上优秀创新团队的配套资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先推荐优秀创新团队和学术带头人参加山西省教育厅和教育部“长 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优先推荐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四)优先资助团队学术带头人和团队的主要成员出国从事学术交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五)评为省级优秀创新团队的团队主要成员优先晋升职称、优先获得出国和国内进修的资助。

  (六)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创新团队称号的团队学术带头人,可以申请组建新的科研团队,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准予按照程序在学校备案。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涉及的到账经费,均指校外来源经费。

  (二)所有呈报的文字、表格资料,均报送电子版。呈报的成果均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供稿: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处

[最后更新2007-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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