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届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揭晓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评审办法(试行)[2014]45号》和《关于2014年度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的决定》(晋财大校[2015]39号)文件,我校于近日揭晓首届(2014年度)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评奖结果:统计学院李宝瑜教授的系列成果《国民收入流量表与模型研究》、会计学院袁春生教授的系列成果《公司治理中经理管理防御及壁垒效应研究》荣获2014年度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分别奖励10万元;法学院曹霞教授的论文《发展中国家矿地复垦的法律规制-以中国为例》、会计学院孙凡副教授的专著《会计模型使用质量的实验比较研究》荣获2014年度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提名奖。

本届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评审工作,从2014年7月组织申报,到最终确定获奖成果,历经10个月的时间,在申报、资格审查、通讯评审、答辩评审的基础上,经校学术委员会议审议、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批准,评选出以上获奖成果。

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奖作为我校最高科研奖项,要求申报的科研成果具备原始创新、重要学术价值和较大的学术影响三个硬性条件;为保证评审质量,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评审办法》规定每年获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的成果不超过3项,如无合适的成果可以获奖,则减少名额或者空缺;为使研究成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杜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评审办法》规定:申报的科研成果,须出版或发表两年(截止评审年度上一年的12月31日)以上。

科研创新奖的评价,摒弃了重形式轻内容、简单以出版社和刊物的级别高低判断科研成果质量的做法,突出了同行专家在科研评价中的主导地位,注重发挥“小同行”的重要作用:每项成果的3名推荐专家、5名通讯评审专家均为评审成果同研究领域的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由评审成果所属二级学科或相关学科的4名校外专家和1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

首届科研创新奖(基础研究)评奖结果的揭晓,标志着我校初步建立了以代表作为评价对象,以创新和质量为评价导向,以原始创新、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为评价内容的学术评价模式,受到了评审专家、科研管理工作者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学校希望获奖同志继续发扬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再接再厉,创造新的科研业绩。希望全校教师及科技工作者向获奖同志学习,树立质量第一的科研意识,勇攀高峰,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为提升我校科研综合竞争力、促进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贡献力量。


[供稿: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处

[最后更新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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