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我校在模拟法庭召开在研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推进会议。马培生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科研处全体人员和各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马培生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我校共承担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264项,表明上级有关部门对项目承担人的信任,彰显了我校的科研实力。
马培生副校长在讲话中传达了国家社科基金委、国家自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省教育厅关于项目研究、结项的最新精神,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山西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山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项目研究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马培生副校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强化责任(义务)意识,规范项目管理,保证研究质量,为提升科研水平,推进我校转型发展而努力工作。项目研究人员要以负责、科学、诚信、历史的态度,对待所承担的项目,按照任务书或合同的约定,做好开题、中期检查、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的按时完成率,争取结项成果的优秀等级;管理人员要完善工作措施,提高管理能力,尽到事务告知、进度提示等义务,及时处理有关事务,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