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科研津贴统计表.xls
各学院、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山西财经大学岗位绩效津贴分配方案》(晋财大党【2010】13号)文件,为准确及时发放津贴,决定对我校教职工相关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核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 内容包括论文、著作、项目,具体见附表。
二、填报程序
1. 教师个人填报《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津贴统计表》后,由科研秘书审核并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岗位绩效津贴分配方案》(晋财大党【2010】13号)、《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指标量化实施办法》(晋财大校【2009】37号)文件计算科研津贴金额,填写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成果部。
2. 科技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其他事项
1. 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已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由科技处审核通过,由成果排名第一人进行填报。
2. 填报表格所需科研成果可利用“科研管理系统”的导出功能形成EXL统计表格,可粘贴至《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津贴统计表》中。
3. 统计科研津贴要求分学期、分别按人进行统计、汇总。
4. 根据人事处要求,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定为12月23 日。
科技处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