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与2015年度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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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3〕46号)规定,为做好2014与2015年度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青年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项目

1、结题验收:2014年立项资助的校青年基金项目,名单详见《关于2014年度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获准立项的通知》(晋财大校〔2014〕6号)

2、中期检查:2015年立项资助的校青年基金项目,名单详见《关于2015年度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获准立项的通知》(晋财大校〔2014〕90号)

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内容与要点

(一)主要内容

1、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是否具有创新和突破;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如何;研究不足及今后需继续努力的方向;是否具备申报A级项目的学术基础;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2、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项目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二)审核要点

1、结题验收审核要点

(1)项目承担人是否按申请立项时填写、专家评审认可的《项目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原《项目申请书》基本一致;

(2)依托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否标注“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3)完成的项目是否达到A级项目申报的学术水平;

2、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1)“校青年基金项目”所要求的中期成果完成情况。 项目主持人应发表标注有“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字样的1篇A级或2篇B级学术论文。

(2)中检将作为项目后期研究和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检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三、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结题验收须提供的材料

1、《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1式6份;

2、青年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并附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1式6份。

以上材料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带电子版)。

(二)中期检查须提供的材料

《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附已发表的论文一式6份,以上材料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带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将符合要求的结题与中检项目材料于2016年3月8日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1、项目结项报告书

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联系人:韩骏 彭小露

联系电话:7666917

联系邮箱:kjcxmb@126.com

[供稿: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处

[最后更新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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