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先进单位”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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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先进单位考核表(2015年度).xls

各学院、研究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奖励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3]49号),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科研先进单位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1.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内容:具体参见附表。

二、申报要求

1.各类科研成果均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由学校审核通过,未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不在统计、评审范围内。

2.请各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科研秘书、科研处审核无误后,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将纸质统计表格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科研处成果部。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科研秘书必须逐一核对成果原件,认真核实包括作者基本信息、发表(出版)日期、期刊级别、论文(著作、项目)名称等内容。

2.科研成果打分、认定标准依据为《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3]45号)和《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奖励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3]49号)。

3.论文、著作的统计表格可以由科研管理系统“导出”功能生成,表格中成果顺序要求与系统中一致。

4.截止日期:2016年3月30日。

5.联系方式:科研处成果部,7666001,胡涛。

附件:山西财经大学科研考核表(2015年度)

[供稿: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处

[最后更新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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