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
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7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5项。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10项。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30项。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全部招标文件可在我校科研网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申报单位限推荐1-2项。
3.申报人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一式8份(带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制)成果3套,于2007年7月13日前报送科研处。
4.每项投标交纳500元评审费。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联系人:韩骏,联系电话:7666721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张东刚,联系电话:010-66096509。
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010-58581195、13910069317。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后期资助申请书(2007).doc
2、后期资助办法(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