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报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二、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三、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7份,带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申报书一式7份,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其他要求请具体见相关附件。
请申报人按单位于3月23日前报送科技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doc
附件3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4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doc
科技处
200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