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六次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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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部门通知,决定开展申报第六次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组织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出版发表的时间:主要是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方能申报。不在这个期间的成果一般不能申报。
2、另外,鉴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特点,对于2005年至2006年期间的成果,如有重大理论突破及新的重大社会反响证明材料,且未参加第五次社科评奖的,由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经省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申报参评。
3、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集体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参评。
5、教育部确定的正式教材,不属评审范围。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评奖的申报工作分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送达两个阶段实施。首先,由成果所有者登陆《山西社科网》( )社科优秀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接受省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351——4031645)
其次,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申报表和申报成果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2、申报表中“学科类别”一栏,要填写成果的学科组别。学科组别要根据成果的内容,按《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9个学科组别的分类(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组、经济学组、政治法学组、教育学组、语言文学组、文化历史学组、管理学组、艺术学组、综合学科组)自行确定学科组别。然后填写在《申报表》封面“学科类别”栏目中。
3、申报表中“成果类别”一栏,申报人须根据申报成果的类型,按4个成果类别的分类,即基础理论研究(A)、应用理论研究(B)、外文译作(C)、古籍整理(D)、大专以上辅助教材(E)等5个类别,自行确定成果类别。然后填写在《申报表》封面“成果类别”栏目中。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审查合格后,下载并打印“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七份,并提交作品样本、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各六份。
5、申报人必须将申报按套分装材料,即一份申报表、一份成果、一组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构成一套材料。然后,按照六套材料、一份单独的申报表向各申报组织单位提供。
    6、申报的成果原则上不退,评奖结束后将捐赠给有关大学图书馆。
7、报送材料按套(表格、复印件、相关材料)分开,封面标明姓名,用档案袋封装。
    8、申报时间:(1)网上申报:从2009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止;(2)书面材料送达:从2009年4月16日至5月8日止。
科技处
2009年3月9日

[供稿: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处

[最后更新20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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