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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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各学院、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及时宣传中国高等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等学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推动高等学校科技进步,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自1998年起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对提升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推动高等学校的科技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赢得了较高的声誉。
  201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继续进行,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201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2.0(网址为:)进行网上申报。
3.有关“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往年入选项目情况请登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www.moe.gov.cn/edoas/kejiwei/index.htm)
  三、时间节点
  1.“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0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请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0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韩      骏
联系电话:7666721


[供稿: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处

[最后更新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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