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到全国规划办网站查询)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课题组应有较完备的科研梯队,包括合理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组成项目组。
5、项目申报人及主要参加人员需有较系统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并且应有一定数量。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承担项目及所获奖项。
6、项目申报人须在3月5日前将申报书样稿一份报送科研处,正式的申请书须在3月7日前报送科研处,所需材料为申请书一式7份(电子版用优盘拷贝),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7、项目申报所需的《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可从我校科研网下载,《课题指南》从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附件:
1、2008申请书.doc
2、2008活页.doc
3、代码表.xls
科研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