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整合我省的哲学社会科学智力资源,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需充实《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熟悉并关注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积极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热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4、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学者,以在职为主,博导或学术带头人可延至70岁。
二、学科分类与范围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及教育部有关学科划分的文件精神,凡属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以及交叉学科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均可推荐入《专家库》。
三、报送要求
1、被推荐人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后,于1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术部(博学楼207)。
2、报送材料包括:《山西省社会科学专家库》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山西省社会科学专家库》推荐表(附件1)和《山西省社会科学专家库》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统一发至凌艳办公平台。
联 系 人:凌艳
联系电话:7666721
附件1:《山西省社会科学专家库》推荐表
附件2:《山西省社会科学专家库》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