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网址:http://www.moe.edu.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1901/t20190125_368124.html),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我国人文社科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奖项。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背景下社科领域的第一次重大评奖活动,此次申报工作是提升我校社会声誉和学术影响力的重要契机。各单位需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充分整合现有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资源,夯实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以及社科各类领军人才示范效应,积极申报该奖项。
二、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我校具体申报名额以教育厅文件通知为准。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10条的有关规定。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申报者访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www.moe.edu.cn/s78/A13/),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其中,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两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附件3、附件4和附件5的格式分别准备相应材料。
(三)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杜绝浪费,各单位在正式申报前需提前持一套完整申报材料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核。
(四)按照教育部规定,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电子申报材料
根据工作要求,申报人应提供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电子版材料需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六、申报时间安排
此次报奖时间紧迫,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8日—2月24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
2.2月25日—2月28日: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资格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把好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并提交一套完整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3.3月1日—3月4日:装订、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包括系统提交);
4.3月5日—3月10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公示、上报教育厅。
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申报单位按时报送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学术部联系。
联 系 人:凌 艳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3:著作类附件材料
附件4:论文类附件材料
附件5:咨询服务报告类附件材料
科研处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