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要求,我校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奖项设置、申报资格与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附件1)。
二、评审推荐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教育厅另行通知)。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需要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按要求准备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该系统将于2023年2月1日开放,2月28日截止。
(三)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它
联系人:凌艳 联系电话:7666721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科研部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