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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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建设清廉山西工作推进会暨省工作专班第二次会议精神,根据全面建设清廉学校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科研诚信专题教育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形式

集中学习与教师自学相结合。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专题学习,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二、教育活动内容

1.学习文件精神(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5月)

2)《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3)《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

4)《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

5)《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

6)《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7)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非法期刊鉴别及第一批非法期刊目录(2021年)

8)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

9)《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山财校〔2020〕63 号)

10)《山西财经大学科研诚信建设管理办法》(山财校〔2020〕62 号)

以上文件在科研部网站专题栏目下载学习,链接为:

http://kyc.sxufe.edu.cn/ztwz/kycx.htm

2.线上会议研讨与报告宣传相结合。各学院、研究机构要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研讨会可以采取自己研讨和邀请校内外专家作线上报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

三、教育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研究机构要严格落实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内容,让教师切切实实的受到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

2.加强教育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QQ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通过教育学习,希望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守底线、严格自律,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的科研诚信管理,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遵守科研道德的模范和表率。

4.各学院、研究机构将此次专题教育活动的总结于11月30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科研部  胡涛。

 

 

                                 科研部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供稿:山西财经大学科研处

[最后更新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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